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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华公司有权要求我方再次付款吗

公司货款美发用品惯例被解雇支付要求有权付款

摘要:编辑同志: 我美发厅常年从丽华商贸公司批发美容美发用品。按照惯例,该公司职员郑某每月初为我们送货,月底到我们美发厅收取贷款。2004年3月27日,我们依惯例将1.6万元货款交给了前来取款的郑某。3月29日,丽华商贸公司又派人到我美发厅取款,这时我们才知道郑某已经于十天前被公司解雇。后经多方查找,郑某仍无下落。现在丽华公司以郑某取钱时己不是其职员为由,要求我美发厅再次支付其1.6万元货款。我们认为,郑某每月底到美发厅收取货款已是惯例,而丽华公司没有及时将郑某已被解雇的信息告知我们,我们依惯例交付货款的行为并没有过错,所以不应当再支付丽华公司货款。为此,我美发厅与丽华公司发生纠纷。根据上述情况,请问丽华公司有权要求我们再次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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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

《民主与法制》(CN:11-1529/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周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民主与法制》杂志以弘扬正义、关注民生、宣传法制、服务百姓为宗旨。宣传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探讨政治、法律、伦理与社会问题,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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