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创造的观念

作者:薛富兴创造观念创新语言创新呈真法道

摘要:以独特创新为要义的艺术创造观念始于西方文艺复兴时期至19世纪,并从一种艺术价值观转化为具普遍示范意义的文化价值观。艺术创造性的标准在于独特与新颖,并具体表现于所指层面的观念创新与能指层面的艺术语言创新。艺术创新与美并无必然联系,创新并非美的必要与充分条件。创造乃起于西方并盛行于现当代艺术与文化界的独特观念,而非人类艺术必然、唯一与普遍的审美与文化追求。创造乃人类文化活动环节之一,唯创造与承传、吸收相济,方可构成健全文化景观,故而以呈真与法道为要义的艺术观正可成为对创造艺术观之必要补充。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美育学刊

《美育学刊》(CN:33-1367/G4)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美育学刊》设有美育理论、美育史论、美育实践、艺术教育理论与实践(含实验)、艺术与审美文化等专栏,力求在追求学术性、理论性的同时,兼具普及性与实践性,从而为学界提供一份严谨而又不乏审美意趣的学术刊物。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