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兵乌鲁木齐机场上海航空公司航线正常使用运行规范敦煌机场天气标准中国民航
摘要:根据中国民航《公共航空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中CCAR121.651(a)条款的规定:“合格证持有人可以指定任一经批准用于该型飞机的正常使用机场、临时使用机场或加油机场,作为初始签派放行的目的地机场”。目前,上海航空公司在上海至乌鲁木齐机场航线上使用的机型是B737—800,在上海航空公司的运行规范中,规定敦煌机场为“R”正常使用机场,作为该航线上必需选择的航路备降场。由此设想到:当敦煌机场的天气情况符合落地天气标准,但低于备降天气标准时,不满足CCAR121.651(b)规定,则上海-乌鲁木齐航线不能正常放行。本文就此问题采用重新签派放行的方法,通过对航线上关键机场的机场天气实况的监控以及对关键选点的重新签派,实施航班的合法放行,保证原初始签放目的地的全程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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