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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价值链:坚冰融化:强制释出处方(MIP)——新生效《处方管理办法》亮点解读

价值链调剂处方解读新生法律责任虚高定价

摘要:处方主体的法定资格:按《执业医师法》规定取得处方权的医师才能在注册地的机构诊疗活动中开具处方;药师符合国家规定方能调剂处方;其他任何人员不得开具或调剂处方药,冒充者要承担法律责任。 处方具有法律性:处方是重要的法律凭证;处方要按规定妥善保存;处方和调剂一旦形成就不得更改。 处方具有经济意义:处方和调剂一旦形成就有经济意义,有进销差价收入,是药品账务和经济核算凭证;国家仍实行“进销定价”政策。指责医院“虚高定价”是不符合国家政策,缺乏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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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学

《慢性病学杂志》(CN:11-5900/R)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慢性病学杂志》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医学期刊出版的方针政策,坚持理论与实践、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办刊方针。适应医学模式的转变,结合我国慢性病的研究现状,及时报道国内外慢性病学研究的相关信息,探索慢性病诊疗方法,指导我国慢性病的诊治工作,为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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