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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协调退还业主违规收费14万元

作者:李金俐物业服务合同鞍山市铁东区监督检查局垃圾清运物价上涨因素费用增加运输成本标准调整

摘要:<正>有群众在民心网上反映"鞍山市铁东区某小区收取装修保证金和垃圾清运费"问题。接到此诉求件后,市物价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责成价格监督检查局进行调查。经调查,该物业公司确有在业主办理入住之机收取公共设施拆改违约金500元/户,共收取242户,金额为12.1万元,垃圾清运费600元/户,共135户,金额为8.1万元。该物业公司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签订的垃圾清运费为350元/户,其间由于物价上涨因素,各项费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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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心

《民心》(CN:21-15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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