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玉胜广州市物价局冯先生指定账户以发项目费用独家经营汲取教训侵害对象违规成本意识觉醒
摘要:<正>市民冯先生今年5月份在广州公证处办理网页公证时,550元的项目费用被违规多收了1450元。经举报后,广州市物价局确认收费违规并责令广州公证处退款。广州公证处于近日以发公函的形式通知冯先生前去公证处领退款。此举让冯先生觉得对方十分傲慢,遂自制红头公函答复对方。要么将钱打到指定账户,要么预约之后到他的住处办理退款手续,且限于三个工作日内。(8月10日《南方都市报》)也许,按照一般人的习惯性做法,既然对方已经承认错误并书面"通知"了退还多收费用的事项,只管前往领取便是。但冯先生却并未轻易"就范",而是从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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