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曹梦真陈星聚台湾淡水厅米价
摘要:陈星聚在同治十二年到光绪四年间的大部分时间,出任淡水厅同知,作为北台湾的主要地方官员,他直接参与了辖区内平抑米价的实践。在平抑米价的过程中,陈星聚通过平粜定价、查拿奸商、禁米出口、各就各庄、大庄协济、贫户造册、暂行禁港等措施,不仅注意平衡台北社会各群体利益、沟通各地各庄关系,同时在与上下级官吏的公文互动中也有效实现了上令下申和下情上达。其因人制宜、因地制宜、因位制宜、因时制宜、因变制宜的实践方式和特点,使得米价日昂的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也从侧面反映当时清地方基层组织以及北台湾的社会生态。尤其重要的是,在陈星聚变化的实践中始终贯穿其灵活变通、公平交易、济贫保富、平衡中庸、重商保利等不变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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