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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和谐社会中的三个统一

作者:高洁和谐社会主体与客体主体生命道法自然人法法天天地

摘要:《道德经》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与天地乃为一体,人这一主体生命与客体生命是一脉相通的,本质上是一体的。可以说只有人类完成了主体与客体的统一即自身的统一,才能真正实现建设和谐社会的愿望。然而我们现在处于一个主体与客体分离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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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高等教育

《煤炭高等教育》(CN:32-1365/G4)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煤炭高等教育》致力于从中国实际出发,介绍国内外先进经验、研究和探讨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热点问题,为繁荣教育科技研究、推动高等教育方式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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