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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条例》《格式》中的错误与空白

作者:魏成春格式党政机关保密期限公文处理首页密级标准应用国家标准签发人编排规则

摘要:《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章公文格式和国家标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以下简称《格式》)中有许多错误和空白。"错误"是指已有相关规定但表述不准确;"空白"是指没有相关规定,即"法无禁止"。一、《条例》《格式》中的错误(一)密级和保密期限关于密级和保密期限如何连接问题,《条例》《格式》并没有文字上的规定,《格式》却提供了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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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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