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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生效判决的救济机制述评

作者:王德新救济机制生效判决上诉法院民事诉讼法联邦最高法院再审程序原审法院三审终审制申请再审

摘要:<正>2008年4月1日,我国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开始生效实施。这次民事诉讼法修订的重点之一就是再审程序,它属于生效裁判救济机制的范畴。在我国和大陆法系国家,不论是实行两审终审还是实行三审终审制,对错误裁判的救济机制无非有两种:一是对未生效的裁判的救济,即允许上诉;二是对生效裁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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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程序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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