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仁贵竞赛规则裁判法心理因素球权战略战术
摘要:<正>自从门球传入我国以来,门球比赛一直沿袭“一局定输赢”的竞赛规则。笔者认为这不符合我国的国情和传统习惯,孰不知在众多的球类比赛中,多是以“三打两胜”或“五打三胜”为竞赛规则的。这种赛制更能体现赛场上的公正、公平和客观性,同时更具观赏性。而“一局定输赢”往往存在很大的偶然性和风险性,而且在门球比赛中还会造成“一杆定乾坤”的侥幸赢球局面。鉴于“一局定输赢”客观上存在某些弊端,限制了全队整体水平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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