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新京两种改革观公司制公司治理新型市场经济
摘要:对大中型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必须区别两种不同的改革观,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对大中型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既可以利用股份制壮大国有企业的实力和提高其控制力,又能够使国有企业自负盈亏并在此基础上产生商品交换,从而促使国有经济从计划经济转变为新型的市场经济。利用公司制对大中型国有企业搞渐进的国退民进,是站不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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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研究》(CN:11-3591/A)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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