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余彦习惯陪审
摘要:职业法官由于国家法与习惯法的天然紧张关系、现代司法知识和经验的外来性、司法社会性的缺失以及法官个人的局限性,使得其在适用民事习惯时面临诸多困境,亟待陪审制度的辅助。人民陪审员在陪审过程中合理适用民事习惯,有利于增强判决的可接受性,保障实质正义的实现。当前,我国人民陪审员适用民事习惯同样面临困境,其原因主要在于民事习惯自身的复杂性以及《人民陪审员法》带来的新挑战。为了有效克服上述困境,需要以构建民事习惯识别制度、修正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制、完善事实审与法律审区分标准为重点,保障人民陪审员审理民事案件中科学适用习惯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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