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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类学的认识论贡献

作者:王伟臣法律人类学认识论法律进化论法律多元

摘要:法律人类学百余年来,前后共出现了四代学者,诞生了一批经典作品,在法律的认识论上做出了重要贡献。以马林诺夫斯基为代表的第一代学者打破了西方法律概念的普适性,从而标志着现代法律人类学的诞生。第二代学者格卢克曼与博安南通过普世主义与相对主义的争论,对以西方为中心的法律进化论进行了最为猛烈彻底的批判。以纳德为核心的第三代法律人类学家的主要贡献在于提醒了其他社会科学注意到一种存在已久但从未受到重视的研究对象——法律多元。以万安黎为代表的年轻一代学者则反其道而行之,将研究兴趣从传统的民间法领域转移到了更具全球化的法律问题,并借此让法律知识返璞归真,重新回归技术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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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法

《民间法》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年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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