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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贤与乡规民约的良性构建

作者:刘广登新乡贤乡规民约乡村法治

摘要:我国乡村社会的法治化建设,必须重视乡规民约等乡村社会内生的'准法律规范'的规范作用。但我国广大乡村地区的乡规民约目前多名不副实,缺乏应有的内生性、针对性等特征,这有深刻的乡村治理体制方面的原因。新乡贤制度的出场,不仅凸显了强化乡规民约内生性和针对性的必要性,并在一定程度上为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更具内生性的、新的主体力量和机制。对丰县梁寨镇新乡贤制度及其乡规民约完善问题的实证调研,可充分证明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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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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