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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清代土地绝卖契约中的中人现象

作者:陈胜强清代土地绝卖契约中人

摘要:清代社会是个高度发达的"契约的"社会,社会中一切交换几乎都以契约的形式表现出来。土地绝卖契约是清代不动产产权转让的一种重要方式,而没有中人参与的土地绝卖契约是不可想象的。因此,中人是清代土地绝卖契约的第二位的当事人,中人参与立契是契约有效成立的必备要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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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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