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关于宪法惯例若干问题的思考

作者:王德志; 梁亚男宪政实践法律现象法学教授修改程序宪典政治生活许崇德权利和自由英宪精义韩大元

摘要:<正>宪法惯例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现象,在宪政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一种重要的宪法渊源。在不成文宪法国家,宪法惯例本身就是宪法的组成部分,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而在成文宪法的国家如美国,也同样的存在宪法惯例,正如詹宁斯教授所言,"只陈述法律而没有惯例的宪法是荒诞的","不研究惯例的法学教授所探讨的则仅仅是一些悬在稀薄空气中的宪法枝叶"。因此,本文拟对宪法惯例的涵义、形成、分类等基本问题做一分析,进一步探讨宪法惯例对于宪法学理论与宪政实践的意义和价值。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民间法

《民间法》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年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