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新强制措施行政诉讼民事诉讼
摘要:对于妨害行政、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性质的分析,学界历来观点不一。现行法实际混淆了其司法程序性制裁与行政制裁性质,对其适用对象与实施主体界定不当,行政、民事诉讼强制措施应属法律制裁,这应在理论上予以厘清,并在立法上有所体现,以期实现诉讼强制措施的体系化与明晰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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