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波 邹东平同一性正义差异性正义协同罗尔斯
摘要:协同正义是指同一性正义与差异性正义的协同。罗尔斯正义第一原则要解决的是政治上的权力与自由方面的问题,一定意义上契合了同一性正义原则;第二原则要解决的是社会与经济方面的问题,一定意义上契合了差异性正义原则。很明显,罗尔斯没有注意到正义应当包括同一性正义与差异性正义,再者他在安排正义两原则的顺序时,认为正义第一原则要优先于第二原则,某种意义上就是先把政治上的事务解决了,再来解决社会经济事务,显然存在失误。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