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寻衅滋事罪"口袋化"的思考

作者:宋源宁寻衅滋事罪口袋化修正建议

摘要:刑法规定的寻衅滋事罪在理论和实务上都公认为已经逐渐“口袋化”,在罪名“口袋化”能够更好地规制行为的同时,要意识到其对立法体系和司法实践造成的损害。口袋罪的出现是由于立法和司法的双重影响。寻衅滋事罪“口袋化”的现状具体表现为其适用范围扩大、与其他罪名界限不清、网络虚假信息寻衅滋事现象。针对这些现状,为了控制寻衅滋事罪的规制范围,应当坚持刑法谦抑性,慎用刑罚权,明确该罪名在法律体系中的补充性地位,并通过立法和解释手段对其在网络空间的适用进行限制,以求逐步控制“口袋化”现象,使法律规范更加明确具体。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CN:45-1290/G4)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理论联系实际,开展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坚持从本院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学科建设及时、全面、集中展示本院教学科研成果,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促进职业技术人才的脱颖而出。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