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彬判例生成建构主义进化主义实质主义形式主义
摘要:在知识论的意义上,判例是法律秩序不断进化的产物,同时,又是一个在个案中进行知识建构的过程;在功能论的意义上,判例的生成既在于实现同案同判,又在于实现个案正义,从而存在形式主义与实质主义的分歧。判例生成的理论范式为建立中国案例指导的实践逻辑提供"理想类型"意义上的参照。据此,案例指导制度应当成为法典理性的发展机制和法官经验的转化机制,应当按照司法权的运作逻辑生成指导性案例,从而实现一般正义与个案正义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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