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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诉讼问题研究

作者:许尚豪姓名冒用姓名诉讼当事人确定判决效力行为规制

摘要:冒名诉讼体现为姓名主体与诉讼行为主体相分离,诉讼行为主体冒用他人的姓名符号参与诉讼活动,实际上获得诉讼当事人的地位和权利,姓名主体完全没有获得参与诉讼的机会。这就造成形式上当事人与实际当事人的两分局面。由此产生了当事人确定、冒名诉讼判决效力认定等问题。冒名诉讼细分为合谋型冒名诉讼和非合谋型冒名诉讼。合谋型冒名诉讼采取"表示说"将姓名主体认定为当事人,非合谋型冒名诉讼采取"规范分类说"确定当事人。虽然冒名诉讼行为存在瑕疵,但应该肯定冒名诉讼判决的效力。并根据不同类型冒名诉讼行为的特点,采取不同的瑕疵治愈措施。当前,我国对冒名诉讼的防范和规制措施尚不完善,应该完善社会识别体系,加强审查,遏止冒名诉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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