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丽媛 王胜伟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生态补偿财税责任立法
摘要:成功的生态补偿机制必须能够有效地募集和支出资金,充足、稳定、可持续的资金来源是有效实施生态补偿的先决条件。我国并没有形成完整、系统的生态补偿财税政策体系,生态补偿资金紧缺仍是一种事实状态,生态补偿财税制度的设计需要新的思路。立足于地区发展不平衡现实,以及拓展融资机制和支付机制的实际需求,借鉴国际环境法“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设计差异化的生态补偿财税责任制度并完善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强调差异化的财税责任机制设计不仅增强了生态补偿的可行性,也更符合我国的实际,法律视角的生态补偿财税机制研究能为生态补偿实践提供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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