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英俊刑事诉讼传统法律文化家庭伦理亲亲相为隐证人拒证
摘要: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第188条的规定淡化了家庭伦理,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亲亲相为隐"原则背道而驰,造成刑事诉讼制度运行路径的不畅,制约了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现代刑事诉讼制度与传统法律文化之间的冲突,反映出惩罚犯罪和维护伦理这两大价值之间的利益博弈。就现代刑事诉讼制度建构而言,应该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继承和创新,以实现二者之间的互动与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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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学刊》(月刊)创刊于1980年,由兰州市委宣传部主管,兰州市社会科学院;兰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CN刊号为:62-1015/C,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兰州学刊》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学术理论刊物,是一家综合性学术理论期刊。主要刊登哲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社会学、伦理学、教育学等领域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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