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富君国有企业第三人债权债权保护企业出售问题债务转移抵押财产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平等保护原则
摘要:国有中小企业出售时,侵害第三人债权的行为时有发生.保护第三人债权,要适用公平、诚信、平等保护及鼓励交易等民商法基本原则,同时要通过严格审批、提前清偿、提供担保、债权保全等途径来进行,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交易安全,促进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不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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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学刊》(月刊)创刊于1980年,由兰州市委宣传部主管,兰州市社会科学院;兰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CN刊号为:62-1015/C,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兰州学刊》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学术理论刊物,是一家综合性学术理论期刊。主要刊登哲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社会学、伦理学、教育学等领域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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