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晓辉; 陈武纪检工作双重领导职责关系权力
摘要:党的纪检工作担负着“监督”和“协助”双重职责,由此决定了党的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在“双重领导”下,上下级纪委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同级党委与纪委既是被监督与监督关系,又是领导与协助关系;上级纪委与下级党委为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在“双重领导”下,应以方便纪检工作职责落实为原则、以各自所负有的职责范围为边界、以人事财权为重点划分上级纪委与同级党委在纪检工作中的领导权;以党委的全面领导、主体责任和纪委的协助、监督责任为原则划分同级党委与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职权;同时,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还应该拥有了解情况、工作检查、专题调查、受理申诉、查处案件和工作保障等必要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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