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贝贝小额诉讼程序救济机制健全措施
摘要:我国对小额诉讼程序的理论探讨较早,但直到2012年才将该程序添加到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中。该程序设置的最初目的是在便利民众诉讼的基础上,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从而达到便利与效率的共赢。但由于立法上的强制适用以及一审终审制的特点,该程序未对当事人败诉之后的救济途径进行详细规定,并且再审程序的提起也是困难重重,导致民众在该程序中部分诉讼权利的缺失。为了使该制度更好地发挥作用,相关机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拓宽该程序的救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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