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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协同制度的路径研究

作者:张娟; 吴九林协同制度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路径

摘要:随着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农业生产中出现了各种提供社会化劳动服务的新型服务合作社。新型服务社与原来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如采取协同制度,整个社会福利将得到帕累托改进。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可说明新旧服务组织的协同制度变迁路径。在制度变迁的初始阶段新型服务社是第一行动集团,潜在的利益推动制度变迁;地方政府是诱致性制度变迁的突破口,其发现潜在收益并转换角色,制度变迁表现为中间扩散;中央政府成为主导,继续推动制度变迁。推进协同制度应尊重服务社的选择,体制内的原有服务组织可以服务社作为新的平台提供服务,地方政府加强对体制内的原有服务组织考核,中央政府重塑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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