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明华东道主与游客自我与他性媒介负责任的道德主体甲居藏寨
摘要:旅游的显著特点是大规模不同社会经济和文化背景的人面对面相遇。人类学者对旅游活动中“人”的研究集中在东道主和游客两端:东道主方面注重旅游对当地社会的影响,游客方面则追问旅游的起源。这种二元分析模式是不全面的。主、客之间的媒介不容忽视,比如政府推动所附加的政治资本、业主投资带来的经济资本和旅游地符号化的民族文化资本等。本文以丹巴县甲居藏寨为例,试图呈现东道主、游客和第三方中介在内外多种因素激发下“我者”和“他者”之间的共谋和互动。文章最后提出了在另类旅游形式中卷入旅游的个人或群体成为负责任的道德主体这一构想。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