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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须有明确界限

作者:陈燕信息公开强制性信息披露政务公开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个人隐私依法保护政府信息隐私保护

摘要:近日,国务院办公厅的《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如何找准信息公开和隐私保护的界限,再次成为社会公众的关注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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