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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死亡人员档案信息化管理意义和可行性

作者:毛丽君档案信息化管理死亡干部档案工作企事业单位意义档案管理模式行政级别国家机关

摘要:“死亡人员档案”是指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生前在工作生活中形成的档案。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第十四条,干部死亡以后,其档案应交由各级各类对应档案馆永久或长期保存。据有关研究显示,各类死亡人员的档案管理模式现状大体有以下几种:(1)一部分具有相当行政级别的党政管理人员,即“老干部”群体,其档案主要由相关组织部门向相关级别的档案馆移交;(2)行政或事业单位死亡人员档案大多存放在各单位人事部门;(3)部分企事业单位死亡人员档案由社区“退管中心”管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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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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