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挺公债民国时期军费开支中国早期生产性质甲午战争昭信股票辛亥革命
摘要:中国早期公债是随着西洋人的枪炮一起进来的,这个时候公债主要是外债。这些公债大多是用在非生产性质上,一般掌握在国家手中,老百姓手里持有的数量很少。内债相对外债的发行要晚一些。清政府划对内第一次发行公债是在光绪二十年(1894),总共发行了1100万两。这次公债主要是为了应付甲午战争军费开支;第二次内债是光绪二十四年发行的“昭信股票”,其目的是为了偿付《马关条约》;最后一次是辛亥革命开始,为了应付时局于宣统元年(1909)年发行了“爱国公债”。这些公债多以国家的天税、盐税、统税为主要担保品,其目的多以赔付为主。巨额的军费和赔付加速了清王朝统治走向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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