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文昊作为犯不作为犯机能性证明内容竞合
摘要:作为与不作为的区分是讨论不作为理论的前提。传统理论对作为与不作为的区分分为存在论与规范论两大阵营,但均没有周延解释二者的区别。从机能性的角度出发,区分作为与不作为的意义在于二者在实体与程序上的意义。实体上,二者的成立条件与责任承担不同;程序上,二者的待证内容不同。作为与不作为如同两套理论工具,在认定犯罪的过程中选择易于认定的一条进路即可。从可操作性而言,作为与不作为既可以发生竞合,在对规范的理解上可以相互转化,应当基于机能性的考量选择适用二者。任何犯罪都可以解释为作为,也都解释为不作为,关键是义务的范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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