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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国时期的准政区考论

作者:魏俊杰十六国时期镇戍使持节州刺史西域都护前燕苻坚开府仪同三司

摘要:<正>十六国时期,各政权大都沿袭魏晋以来的州、郡、县三级政区建置。在正式政区设置的基础上,十六国不少政权还设有都督区、地方护军、镇戍、都护、都尉等不同类型的准政区来统辖地方。对于准政区设置,周振鹤先生曾有研究,他指出:"组成我国历代王朝疆域的除正式政区外还有各种类型的准政区,尤其在边境和少数民族地区,往往采用军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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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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