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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律令·秩律》与汉初政区地理

作者:晏昌贵二年律令汝南郡父城上党郡魏郡云中郡沛郡汾阴淮阳国百石

摘要:<正>《秩律》为《二年律令》中的一种。据同墓所出历谱,截止于吕后二年(公元前186年),当即吕后二年所颁行之律令。这是这批竹简的时代下限。从《秩律》所载地名沿革看,宜成,即南郡之宜城,故鄢,惠帝三年更名。池阳,惠帝四年置。新成,惠帝四年置。灵州,惠帝四年置。圜阳,惠帝五年置。圜阴,惠帝五年置。长安西市,惠帝六年起。时间最晚为惠帝六年(前189年)。所以,《秩律》地名的时间断限当在惠帝六年至吕后二年之间。换言之,《秩律》所反映的是惠帝六年至吕后二年,很可能就是吕后二年的政区地理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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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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