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乾嘉时期新疆官犯的“捐资赎罪”

作者:方华玲乾嘉时期新疆官犯捐资赎罪

摘要:清朝对因罪革职发遣边疆的犯罪官员,情节较轻者,准其捐资赎罪。乾嘉时期大量遣戍新疆官犯的案例,其规范的捐赎制度与实际运作,都表明清政府在对官犯"捐资赎罪"的管理上,已经具备了较为成熟的经验。而新疆官犯"捐资赎罪",在主观上为争取早日释回的同时,客观上也为促进西北边防建设、新疆社会经济与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以及"大一统"下边疆内地的一体化进程,作出过不可磨灭的贡献。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历史档案

《历史档案》(CN:11-1265/G2)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季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