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君清代妻家亲戚关系
摘要:婚姻使男子与妻家形成亲戚关系。清代基层社会的妻亲关系具有丰富的表现形式与内容,以及自身的特点。本文通过分析《驳案汇编》、《刑部比照加减成案》、《各省审判厅判牍》等涉及清代基层社会的法律案例,对清代基层社会的妻亲关系进行分析解读,指出清代基层社会妻亲关系具有如下特点:其一,在实际生活的互动交流中妻家包含的范围广泛;其二,直接性与间接性共存;其三,积极性与消极性并存。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历史档案》(CN:11-1265/G2)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季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省级期刊
人气 182031 评论 76
部级期刊
人气 58895 评论 49
人气 51008 评论 51
人气 37864 评论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