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海军; 朱建丽; 费淑君; 何唯佳; 刘春雁储存期限脂肪酸值稻谷新陈度显色大米长江以南地区长江以北地区
摘要:稻谷在储存期间根据其脂肪酸值变化区间分为宜存、轻度不宜存和重度不宜存三类,按照《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国粮发[2004]266号)要求,长江以南地区稻谷正常储存年限为2年,长江以北地区稻谷正常储存年限为3年。超过储存期则应安排轮换,若不安排轮换增加储存年限时稻谷储存品质是否会产生大的变化,出库时是否会出现轻度甚至重度不宜存现象,或者出库时仍为宜存品质,如何杜绝粮食供应商利用其良好的储存品质“以陈顶新”进行储备粮补库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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