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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思维在信访工作中的转化运用

作者:田刚法治思维信访工作部门转化运用

摘要:法治不仅仅是依法律而治,更重要的是依法律精神而治。跳出法律条文本身,将相关法律所涉及的规则、原则及精神转化运用到信访治理工作中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法治思维不是党员干部的"专利",作为每个党员干部集合而成的单位部门同样需要有"部门法治思维"。在信访工作中,需要将"权利与义务对等"、"因果关系认定"、"有审必判"、"主客观相一致"、"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等法治思维转化运用到信访维稳工作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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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CN:21-140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以公共管理和政府工作为优秀,主要研究政治学、行政学、公共管理的基础理论和典型实践问题,提倡厚重、严谨、求实、创新的文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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