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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法总则》中老年人监护制度的研究

作者:周丽; 李娴老年人监护制度民法总则

摘要: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老龄工作,更是在“健康中国战略”中提出“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这表明我们党对老年人生活的关注和营造尊老养老社会环境的期望。中国在2000年便步人了老龄化社会,老龄化速度快、老年人口规模大、未富先老、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等问题给我国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带来了沉重影响。而我国现有的有关老龄人口的法律规定多为原则性的保护条款,仍需完善。本文将结合新出台的《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对完善我国老年人监护制度提出相关建议,从而更好地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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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CN:21-140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以公共管理和政府工作为优秀,主要研究政治学、行政学、公共管理的基础理论和典型实践问题,提倡厚重、严谨、求实、创新的文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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