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尤乐法国内法ecfa主权法律性质
摘要:从中国的国家历史和主权角度以及从现有的法律制度出发,并对比CEPA,可知ECFA在两岸均为法律,其性质为国内法。因此,两岸共为中国主权的内容,中国的主权也需要两岸的平等参与,ECFA正是作为政治和经济的适配手段起到提高台湾对中国的国家认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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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学刊》(CN:44-1005/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岭南学刊》的办刊宗旨: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和百家争鸣的方针,着力反映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提出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反映广东改革开放实践的经验和学术成果,并发表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理论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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