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福军马克思工资理论利息理论社会主义工资范畴社会主义时期利息收入内涵
摘要:关柏春和刘慧《论马克思的工资、利息范畴创新》一文对马克思的工资和利息理论存在许多认识上的偏颇,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实际情况。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的工资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劳动报酬形式,是劳动者在必要劳动时间内创造价值的货币表现;在私营和外资企业中,工资依然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而非劳动的价值或价格;利息收入是非劳动收入,但是非劳收入并不等同于剥削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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