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作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校车安全服务提供者校车服务管理职责人民政府交通安全教育实施意见

摘要:辽政办发[2018]4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进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校车管理应遵循政府主导、分工负责、社会参与、属地管理与部门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保证校车安全是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共同责任,且均有维护校车安全通行的义务。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CN:21-143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