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湖库建设厅副厅长领导小组财政厅副厅长胡涛林业厅局副国土资源长宏
摘要:<正>为加强对我省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省湖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薛恒(副省长)。副组长:魏俊星(省政府副秘书长)、朱京海(省环保厅厅长)。成员:朱建中(省财政厅副厅长)、杨旭(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胡涛(省环保厅副厅长)、张殿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王长宏(省农委副主任)、刘明柱(省水利厅副厅长)、胡崇富(省林业厅副巡视员)、李少华(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张喜凡(省畜牧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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