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公益事业农村综合改革财政奖补领导小组奖补资金综改办公益事业建设县农委
摘要:<正>辽宁省入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0]23号各市人民政府(不含大连市),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CN:21-143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部级期刊
人气 308757 评论 20
省级期刊
人气 44769 评论 22
人气 40984 评论 21
人气 32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