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督察土地管理制度土地利用国土资源土地执法监察管理体制改革农用地转用直属机构土地征
摘要:<正>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07]63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有效措施,是建立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落实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对于增强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着重要作用。为积极配合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开展土地督察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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