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疾病医疗资金筹集卫生部门财政承受能力直属机构医疗收费医疗卫生机构财政部门证
摘要:<正>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制定的《关于在全省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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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CN:21-143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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