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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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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正>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简称《区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实施。一、我省海洋资源得天独厚,发展海洋经济空间广阔,是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领域。在海域使用管理上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海域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二、沿海市、县(市、区)政府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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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CN:21-143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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