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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审查情况的说明——2010年9月26日在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作者:沈殿忠法制委员会辽宁省人大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社会公共秩序副主任观赏犬大型犬人民群众犬伤人

摘要:<正>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于2010年9月20日召开会议,对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审查。法制委员会认为,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养犬人数逐年增多,据统计,沈阳居民养犬约30万只,其中,观赏犬占50%,近几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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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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