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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促进企业技术进步规定

企业技术进步地方性法规科学技术进步法技术水平企业合法权益技术引进产品质量新型材料税前

摘要:<正>1999年3月31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3月28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促进企业技术进步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7月30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条为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提高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推动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企业技术进步,是指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新型材料和科学管理方法进行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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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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